電站鍋爐安全閥應用導則 電站鍋爐安全閥 電站安全閥 鍋爐安全閥 電站熱電安全閥 安全閥 一、之前介紹減壓閥前后的壓力變化,現在介紹國家質量鍋爐壓力容器頒布的《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第146條“在用鍋爐的安全閥每年至少應校驗一次。安全閥的校驗一般應在鍋爐運行狀態下進行。”安全閥標準常用的國內標準有國家標準(GB)和機械行業標準(JB)等,常用的標準有美國機械工程師協會標準(ASME)、美國石油協會標準(API、標準(ISO)、日本標準(JIS}、德國標準(DIN)和英國標準(BS)等,各標準對安全閥的規定有一定的區別。只有理解各個安全閥標準的內容,根據各標準的設計要求,確定驗收、安裝和檢驗要求,確保設備的安全可靠運行。ASME“鍋爐和壓力容器規范”第Ⅷ卷關于球閥中法蘭厚度的計算式是如何規定的? 式中:£ 計算法蘭厚度.mm; M。 作用于法蘭上的總力 矩,N- mm; 圖2-32球閥左右體割視圖 C-螺栓孔中心圓直徑,mm; S r -材料許用應力,MP 式中:H一——作用于閥座上的力,N; hd-力臂長度,mm; H。——作用于墊片上的軸向力,N; ^。一一力臂長度,mm: Ht一 作用于O形密封圈外徑上的力與作用于閥座上的力的差,N p 計算壓力.MPa; R-螺栓孔中心圓直徑至法蘭背錐的距離,mm, g. 法蘭背錐至閥座孔內徑的距離,mm; G-O形圈密封處直徑,mm; H ()形密封圈處作用力.N。 二、電力工業部頒布的《電力工業鍋爐壓力容器監察規程》(DL612-1996) 9.1.13 鍋爐安裝和大修完畢及安全閥經檢修后,都應校驗安全閥的起座壓力。帶電磁力輔助操作機構的電磁安全閥,除進行機械校驗外,還應做電氣回路的遠方操作試驗及自動回路壓力繼電器的操作試驗。 純機械彈簧式安全閥可采用液壓裝置進行校驗調整,一般在75%~80%額定壓力下進行。經液壓裝置調整后的安全閥,應至少對低起座值的安全閥進行實際起座復核。 9.1.14 安全閥應定期進行放汽試驗。鍋爐安全閥的試驗間隔不大于一個小修間隔。電磁安全閥電氣回路試驗每月應進行一次。各類壓力容器的安全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放汽試驗。 9.1.15 鍋爐運行中禁止將安全閥解列。 9.1.16 安全閥未經校驗的鍋爐在點火啟動和在安全閥校驗的過程中應有嚴格的防止超壓措施,并在專人監督下實施。安全閥校驗中,校驗人員不得中途撤離現場。  三、電站鍋爐安全閥應用導則國家電力公司頒布的《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的規定: 3.2.1 嚴防鍋爐缺水和超溫超壓運行,嚴禁在水位表數量不足(指能正確指示水位的水位表數量)、安全閥解列的狀況下運行。 3.2.4 鍋爐超壓水壓試驗和安全閥整定應嚴格按規程進行。 3.2.4.1 大容量鍋爐超壓水壓試驗和熱態安全閥校驗工作應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防止升壓速度過快或壓力、汽溫失控造成超壓超溫現象。 3.2.4.2 鍋爐在超壓水壓試驗和熱態安全閥整定時,嚴禁非試驗人員進入試驗現場。”
 第四章 電站鍋爐安全閥應用導則防止壓力容器爆破事故 為了防止壓力容器爆破事故的發生,應嚴格執行《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電力工業鍋爐壓力容器監察規程》 (DL 612—1996)、《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規則》以及其他有關規定,并重點要求如下: 4.1 防止超壓。 4.1.1 1 根據設備特點和系統的實際情況,制定每臺壓力容器的操作規程。操作規程中應明確異常工況的緊急處理方法,確保在任何工況下壓力容器不超壓、超溫運行。 4.1.2 各種壓力容器安全閥應定期進行校驗和排放試驗。 4.1.3 運行中的壓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如安全閥、排污閥、監視表計、聯鎖、自動裝置等)應處于正常工作狀態。設有自動調整和保護裝置的壓力容器,其保護裝置的退出應經總工程師批準,保護裝置退出后,實行遠控操作并加強監視,且應限期恢復。 4.1.4 除氧器的運行操作規程應符合《電站壓力式除氧器安全技術規定》(能源安保11991)709號)的要求。除氧器兩段抽汽之間的切換點,應根據《電站壓力式除氧器安全技術規定》進行核算后在運行規程中明確規定,并在運行中嚴格執行,嚴禁高壓汽源直接進入除氧器。 4.1.10 單元制的給水系統,除氧器上應配備不少于兩只全啟式安全門,并完善除氧器的自動調壓和報警裝置。 4.1.11 除氧器和其他壓力容器安全閥的總排放能力,應能滿足其在大進汽工況下不超壓。 4.3 在役壓力容器應結合設備、系統檢修,按照《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和《電力工業鍋爐壓力容器監察規程》 (DL 612—1996)的規定,實行定期檢驗制度。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電力行業標準《》(DL/T959-2005)
 8 安全閥的現場校驗與調整 8.1 安全閥的現場校驗 上海申弘閥門有限公司主營閥門有:減壓閥(組合式減壓閥,可調式減壓閥,自力式減壓閥當常壓熱水鍋爐進出口水閥關閉,鍋爐受熱面中的水停止流動,而鍋爐的燃燒仍繼續保持時,受熱面內的水則被加熱、汽化,導致容積增加,壓力急劇升高。因此,熱水鍋爐必須設有安全裝置,一般多裝設安全閥。安壘閥的數量取決于鍋爐的供熱量。額定熱功率大于1.4MW的鍋爐,至少應裝設兩個安壘閥。額定熱功率小于或等于1. 4MW的常壓熱水鍋爐至少應裝設一個安全閥,鍋爐上設有水封安壘裝置時,可不裝安全閥。水封裝置的水封管內徑不應小于2,5mm. 且不得裝設閥門,同時應有防凍措施。 安全閥的泄放能力應滿足所有安全閥開啟后鍋爐內壓力不超過設計壓力的1.1倍。對于額定出口熱水溫度低于100℃的鍋爐,當額定熱功率小于或等于1. 4MW時,安全閥流道直徑不應小于20mm;當額定熱功率大干1.4MW時,安全閥流道直徑不應小于32mm。對于額定出口熱水溫度高于或等于100℃的鍋爐,裝在鍋爐上的安全閥的數量及流道直徑可按下式計算. 鍋爐在正常運行中,其工作壓力應低于安全閥開啟壓力,否則易使安全閥反復啟跳,引起泄漏,使接觸面受到破壞。在緊急情況下起不到安全閥的作用。鍋爐上必須有一個安全閥要按照下列中較低的起始壓力進行整定。 安全閥的小始啟壓力:1.12倍工作壓力既不小于工作壓力+0.07MPA. 大的始啟壓力:1.14倍工作壓力但不小于工作壓力+0.10Mpa。 常壓熱水鍋爐的安全閥的有關技術要求如下; l)安全閥須沿直地安裝,盡可能裝在鍋筒、集箱的高位置。在安全閥和鍋筒之聞或安全閥與集箱之間,不得裝有取用熱水的出水管和閥門。 2)若幾個安全閥共同裝在一個與鍋簡直接相連的短管上,則短管的通路截面積不應小于所有安全閥排放面積的1.25倍。 3)對于杠桿安全閥必須有防止重錘自行移動的裝置和限制杠桿越出的導架。對于彈簧式安全閥必須要有提升手把和防止隨便擰動調整螺釘的裝置。 4)安全閥應裝設泄放管,在泄放管上不允許裝設閥門。泄放管應直通安全地點,并有足夠的截面積和防凍措施,以保證排泄通暢。 5)常壓燃煤熱水鍋爐在運行中,安全閥應定期進行手動排放試驗。鍋爐停用后又啟動時,安全閥也應進行手動排放試驗。 6)鍋爐上的安全閥應按制造廠的要求或按表7-2規定的壓力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整定和校驗。安全閥經檢修或更換后,也應按上述要求和規定進行整定。 7)安全閥經過校驗后,應加鎖或鏹封。嚴禁用加重物、移動重錘、將閥芯卡死等手段任意提高安全閥始啟壓力或使安全閥失效。 .8)安全閥校驗后,始啟壓力、回座壓力等校驗結果應記錄并歸入檔案。 8.1.1 鍋爐安裝和大修完畢及安全閥經檢修后,都應校驗安全閥的整定壓力。 8.1.2 帶電磁力或其他輔助操作機構的安全閥,除進行機械校驗外,還應做電氣回路的遠方操作試驗及自動回路壓力繼電器的操作試驗。 8.2 電站安全閥的現場校驗方法一般采用在線熱態校驗,可分為用專門儀器(安全閥在線定壓儀)校驗和升壓實跳校驗。升壓實跳校驗由于工作環境惡劣,起跳次數多,會帶來密封面的損壞、噪音污染和校驗時的安全性等問題。 8.2.1 純機械彈簧式安全閥及碟形彈簧安全閥可使用安全閥在線定壓儀進行校驗調整。校驗調整可以在機組啟動或帶負荷運行的過程中(一般在60%~80%額定壓力下)進行。 8.2.2 經安全閥在線定壓儀調整后的安全閥,應對低起跳值的安全閥進行實際起跳復核,經復核,誤差值在表5規定的整定壓力偏差以內時,其他使用安全閥在線定壓儀校驗的安全閥可不必做實跳試驗。 8.2.3 使用的安全閥在線定壓儀應保證與實跳值的誤差在允許的范圍內,并具有數據自動記錄和處理功能,避免人為判斷因素帶來的誤差。安全閥定壓儀與被測安全閥應具有一定的安全距離。 8.2.4 安全閥在線定壓儀所配的壓力傳感器和力值傳感器應定期校驗。 8.3 在役電站鍋爐安全閥每年至少應校驗一次。每一個小修周期應進行檢查,必要時應進行校驗或排放試驗。各類壓力容器的安全閥每年應至少進行一次排放試驗或在線校驗。 8.4 安全閥一經校驗合格就應加鎖或加鉛封,并在鍋爐技術登錄簿或壓力容器技術檔案中記錄。 當常壓熱水鍋爐進出口水閥關閉,鍋爐受熱面中的水停止流動,而鍋爐的燃燒仍繼續保持時,受熱面內的水則被加熱、汽化,導致容積增加,壓力急劇升高。因此,熱水鍋爐必須設有安全裝置,一般多裝設安全閥。安壘閥的數量取決于鍋爐的供熱量。額定熱功率大于1.4MW的鍋爐,至少應裝設兩個安壘閥。額定熱功率小于或等于1. 4MW的常壓熱水鍋爐至少應裝設一個安全閥,鍋爐上設有水封安壘裝置時,可不裝安全閥。水封裝置的水封管內徑不應小于2,5mm. 且不得裝設閥門,同時應有防凍措施。 安全閥的泄放能力應滿足所有安全閥開啟后鍋爐內壓力不超過設計壓力的1.1倍。對于額定出口熱水溫度低于100℃的鍋爐,當額定熱功率小于或等于1. 4MW時,安全閥流道直徑不應小于20mm;當額定熱功率大干1.4MW時,安全閥流道直徑不應小于32mm。對于額定出口熱水溫度高于或等于100℃的鍋爐,裝在鍋爐上的安全閥的數量及流道直徑可按下式計算. 鍋爐在正常運行中,其工作壓力應低于安全閥開啟壓力,否則易使安全閥反復啟跳,引起泄漏,使接觸面受到破壞。在緊急情況下起不到安全閥的作用。鍋爐上必須有一個安全閥要按照下列中較低的起始壓力進行整定。 安全閥的小始啟壓力:1.12倍工作壓力既不小于工作壓力+0.07MPA. 大的始啟壓力:1.14倍工作壓力但不小于工作壓力+0.10Mpa。 常壓熱水鍋爐的安全閥的有關技術要求如下; l)安全閥須沿直地安裝,盡可能裝在鍋筒、集箱的高位置。在安全閥和鍋筒之聞或安全閥與集箱之間,不得裝有取用熱水的出水管和閥門。 2)若幾個安全閥共同裝在一個與鍋簡直接相連的短管上,則短管的通路截面積不應小于所有安全閥排放面積的1.25倍。 3)對于杠桿安全閥必須有防止重錘自行移動的裝置和限制杠桿越出的導架。對于彈簧式安全閥必須要有提升手把和防止隨便擰動調整螺釘的裝置。 4)安全閥應裝設泄放管,在泄放管上不允許裝設閥門。泄放管應直通安全地點,并有足夠的截面積和防凍措施,以保證排泄通暢。 5)常壓燃煤熱水鍋爐在運行中,安全閥應定期進行手動排放試驗。鍋爐停用后又啟動時,安全閥也應進行手動排放試驗。 6)鍋爐上的安全閥應按制造廠的要求或按表7-2規定的壓力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整定和校驗。安全閥經檢修或更換后,也應按上述要求和規定進行整定。 7)安全閥經過校驗后,應加鎖或鏹封。嚴禁用加重物、移動重錘、將閥芯卡死等手段任意提高安全閥始啟壓力或使安全閥失效。 .8)安全閥校驗后,始啟壓力、回座壓力等校驗結果應記錄并歸入檔案。 五、頒布的《安全閥維修人員考核大綱》(TSG ZF002-2005) “ 安全閥在線定壓儀校驗方式的設備構成、特點、工作原理、校驗操作程序和校驗方法、設備維修維護及其注意事項”。與本產品相關論文:200X先導隔膜式水用減壓閥安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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